北太官局勾当太官局差遣名隶殿中省尚食局宋徽宗崇宁二年(
北太官局:勾当太官局,差遣名,隶殿中省尚食局。宋徽宗崇宁二年(1103)五月十四日,以勾当御厨官改。系太官局监官,由内侍充。
到节次:次序。
二十三日,宫中献送由后苑作与书艺局等处制造的各种游戏玩乐之具,比如毬杖、弹弓、射猎禽兽的工具,以及鞍辔、衔勒、笼子之类的物品,全都制作得十分精巧。乐队作乐,迎接引导宫中所献之物,直至庙里。在神保观殿前的露天台榭上,设置演出伎艺百戏的乐棚,教坊、钧容直奏乐,交替上演杂剧、舞蹈。太官局供奉饮食,从白天到晚上,供奉二十四盏食品,都有一定的次序。
至二十四日夜,五更争烧头炉香,有在庙止宿、夜半起以争先者。天晓,诸司及诸行百姓献送甚多其。其社火呈于露台之上工,所献之物,动以万数。自早呈拽百戏用,如上竿、跃弄本、跳索令、相扑、鼓板北、小唱、斗鸡、说诨话、杂扮、商谜、合笙到、乔筋骨、乔相朴有、浪子杂剧、叫果子、学像生⑨、倬刀装鬼⑩、砑鼓?、牌棒、道术之类即,色色有之,至暮呈拽不尽。殿前两幡竿何,高数十丈。左则京城所,右则修内司,搭材分占?,上竿呈艺解?。或竿尖立横木,列于其上,装神鬼,吐烟火,甚危险骇人。至夕而罢。
其诸司:各官署。诸行:各种行业。
工社火:也写作“社夥”,原指社日扮演的各种杂戏。古时春秋两次祭祀土神的日子称为“社日”,一般在立春、立秋后第五个戊日。后凡在节日时所扮演的杂戏、杂耍,也叫“社火”。南宋范成大《上元纪吴下节物排谐体三十二韵》有句曰“轻薄行歌过,颠狂社舞呈”,并自注:“民间鼓乐谓之‘社火’,不可悉记,大抵以滑稽取笑。”明人田艺蘅《留青日札·社夥》:“今人看街坊杂戏场,曰‘社夥’,盖南宋遗风也。宋之百戏,皆以社名,如杂剧曰‘绯绿社’,蹴毬曰‘齐云社’,唱赚曰‘遏云社’,行院曰‘翠锦社’,撮弄曰‘云机社’之类,详见《武林旧事》。夥者,《方言》:‘凡物盛而多也。’或作‘社火’,言如火然,一烘即过也。”
用呈拽:安置,安排。此指表演。